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按照国家统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津贴、补贴由当地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年收入不低于公办教师水平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期间买五险一金,教龄、工龄纳入评审标准
实施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后不实施退休工资,而是以养老金工资标准评审,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年标准为3.16万元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编制总额内可入编
特岗教师福利待遇:
1、五险一金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退休不再实施退休工资而是养老金工资标准评审中,教龄、工龄都要纳入计算。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买五险一金。
2、期满入编聘期结束后可留在当地任教3年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可以根据当地的情况纳入编制不留任的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各地情况各有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教育局。
3、薪资待遇“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1896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18960元的,其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由用人学校与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含半年试用期),聘用期间纳入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间如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在3年服务期内,国家与地方特岗教师不得互调、不得跨市、县(区)调动,不得安排到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教师在聘用的三年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待遇。
近两年,特岗教师的薪资待遇一直在提升。中央发文教师的薪资待遇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薪资水平,尤其是乡村教师的薪资要得到重视。
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年人均3.16万元。额外的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
生活补助: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除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性补助标准,领取津贴、补贴外,还有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单位应缴纳的费用。
政策待遇:特岗教师在报名、笔面试、体检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都由省、市、县财政负责。三年服务期内购买五险一金,服务期满后当地留教的自动转编。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可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所以说,现在考特岗教师的福利待遇也是相对比较好的,随着政策的发展,未来特岗教师的待遇也会越来越好,大家想考特岗教师的可以从现在就开始备考起来,为考试做好充足的准备。
据悉,东北特岗教师待遇是每月4500元,缴纳五险一金,而且是三年试用期到后,考核合格后,可以直接入编,成为带编制的正式教师,而且算服务时期的工龄。
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按照国家统一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津贴、补贴由当地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年收入不低于公办教师水平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期间买五险一金,教龄、工龄纳入评审标准
实施社会保险制度,退休后不实施退休工资,而是以养老金工资标准评审,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每年标准为3.16万元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编制总额内可入编
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3.1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3.1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聘用的县区市政府承担。
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一)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各县区市政府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精神,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二)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任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区市的,办理改派手续;未转到本县区市的,办理派遣手续。
特岗教师就是通过县级教育局主管部门组织考试,通过面试合格而招的特殊岗位教师。待遇有县级财政部门负责。
在编的话就是绩效工资,一年最少3W 临时的话一个月1000多
特岗教师可以享受一定的保障政策、补贴和保险。
特岗教师可享受的保障政策:
1、“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2、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4、各设岗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5、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6、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补贴和保险:
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其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