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区别在于:
1、医保面向对象不同。职工医保主要面对的保障人群是城镇的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劳动年龄段的城镇居民(例如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以及享受退休金的退休人员;而居民医保的设定可以理解为对医保覆盖面积的扩大,它主要面对的是有城镇户籍但是没有工作的人群,例如不享受退休金的老年人群、处于劳动年龄段的未就业人群、青少年、残疾人等低保对象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2、缴费来源不同。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同时会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一般来说个人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用占个人收入的2%,而公司的缴纳比例约为职工收入的6%左右。职工医保不享受政府补贴;
3、缴费标准方式不同。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筹资水平低于职工医保,有征缴期,一般是每年的9-12月份缴纳下一年的费用,如果不在征缴期内缴费,会有一定得等待期,也就是会有一段时间不能享受待遇;职工医保是按月缴费,筹资水平较高,如果超期缴纳,会有滞纳金,而且未交费期间如果发生医疗费用,是先不给报销的,等缴费之后才会报销;
4、享受待遇不同。职工医保的待遇要高于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受不同因素影响,一般职工医保为70%-85%,居民医保约为50%-70%。另外,职工医保在医疗环境条件的选择上也较多,例如更多医院的选择等。
5、缴费要求不同:职工医保有缴费参保年限的规定:男性参保年限为25年,女性为20年,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不需要再缴纳费用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报销没有缴费参保年限,需要一年一缴。
(1)起付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2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标准)。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优抚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除其起付标准费用。
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两次及以上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开始,起付标准减半(不递减,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执行起付标准减半政策)。在定点医疗机构(科室)间转院,视同一次住院,执行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并分别执行转出和转入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
(2)支付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别高于一级的,执行一级支付比例)。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
(3)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700元/次的标准支付。
此外,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紧急抢救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的待遇执行原政策规定。区人民政府原定的待遇优惠政策,仍由各区继续给予保障。
根据哈尔滨市居民医保政策,居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交纳医保费用:
1.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手续,现金或刷卡支付;
2. 在指定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缴纳医保费用;
3. 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平台缴费;
4. 通过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缴费。居民需要及时缴纳医保费用,确保享受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保经办机构。
1、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2、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报销86%,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89%,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报销92%。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2%、85%、88%。
3、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
4、参加武汉市城镇基本医保并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住院,不设起付标准,同时其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2%。
南昌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一、住院
住院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在起付标准以上至年累计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支付比例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90%;办理转诊手续在市内二级医院就医的为75%;市内三级和市外医院就医的为65%和55%(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费用均为9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
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0万,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及以上的,在此基础上增加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住院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
在市内、外医院住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学生少儿统一为300元/次、其他居民统一为600元/次;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执行。
注: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和产前检查的费用纳入上述住院医疗费用支付范围,但费用不超过最高限额(住院分娩为3000元、产前检查为600元)。
二、门诊
门(急)诊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年累计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
在市内、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统一为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减半执行。
超过1000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三、门诊特殊病治疗优惠政策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病种是指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丙型肝炎、精神病、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和重症尿毒症透析以及器官移植抗排异的药物治疗,共七个病种。
患有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居民,应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指定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二院、三院、四院、中医院、妇幼(限乳房、妇科恶性肿瘤)和解放军101医院)、传染病医院(丙型肝炎)、精神病(市精卫中心),并持医学检查报告、《居民医疗保险病历证和《社保卡,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确认手续,有效期为三年。
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上述门诊特殊病治疗时,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
主要差别有:
一,时间不同,职工缴满年限即可,而居民医保则需要每年都缴费参保,二,参保对象不同,职工医保是有单位的职工,居民医保是未缴纳职工医保的人群,三,方式不同,职工医保按月缴纳,居民医保按年缴纳,四,比例不同,职工医保可选定点医院多,报销多。
2023年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其他形式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不受户籍限制,均可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不能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已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需首先将原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方可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医保。参加商业保险的可同时参加哈市城乡居民医保。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预缴费制,2023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居民过了集中缴费期也可参保缴费,但缴费金额会有所变化且有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不享受医保待遇。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90元,其中,财政补助610元/人,个人缴纳380元/人。
居民基本医保是指由国家统一组织实施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我国,居民基本医保是建立在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上,以法律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要形式,实现全民参保,全程参与。
居民基本医保是国家关于医疗卫生的基本政策之一,是保障全体居民获得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通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可以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和发展。
居民基本医保的实施依据主要是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居民基本医保的建立、管理、运行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升级。政策升级主要体现在保障范围扩大、报销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旨在更好地满足居民医疗保障需求。
居民基本医保的管理体系包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医疗机构服务等多个方面。政府要加强对居民基本医保的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社会要积极参与保障对象的识别和参保工作;医疗机构要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未来,居民基本医保将继续发展,其关键是要不断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服务质量、扩大覆盖范围。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持续发展。
1.保障对象不同
职工医保面向的人群相对较窄,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退休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而城乡居民医保,保障的人群范围更广,包含下到幼儿上至老人所有年龄的人员,没有参加职工医保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不过也要注意:城乡居民医保只能在户籍地参加,而职工医保可以在工作地参加。
2.缴费的主体、方式不同
职工医保一般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费用,按月缴纳,由单位负责办理。一般来说,缴费后的下个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用个人身份参保,但参保后需要等待一定期限,才可享受医保待遇。总体来看,绝大多数人是通过工作单位参加职工医保。
很多人可能因为换工作等原因导致医保中断,职工医保断缴超过一定时期(多为3个月),会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断缴费的时期不计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如果继续缴费后,补齐医保中断期间的医保费,中断的时间则可以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居民医保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一年一缴。居民个人每年的9-12月份,到当地社区或村委会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手续,就可以在下一年全年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没有缴纳,则下一年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3.缴费金额不同
职工医保缴费的金额相对较高,由单位和个人,每月按一定的比例缴费。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较低,一般在180-300元不等,远低于职工医保。
4.报销标准不同
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较高,通常在70%-90%。并且,退休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一般是,男性缴满25年,女性缴满20年,不同地区会有差异),退休后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不用继续缴纳医保费,仍然可以享受职工医保报销待遇。未满国家规定年限的,需要缴费到规定年限。
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多是在40%-80%,需要一直交,才能一直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5.有无个人账户
职工医保有个人账户。这部分钱可以在定点医院购买药品、门诊使用,或者直接在医保定点药店刷卡买药。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