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失业金怎么算?

时间:2024-07-17 12:12 人气:0 编辑:admin

自2010年4月1日起,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50元调整为980元。按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调整后为686元;医疗补助标准按失业保险金的5%或10%确定,嘉兴市按照10%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为69元;一次性生育补助标准按失业保险金的3倍确定,调整后为2058元。此外,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后一次性的生活补助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40%确定,调整后为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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