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我国地方行政机关中重要的执法部门之一。想要加入综合行政执法局,首先需要通过笔试。那么,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笔试究竟考什么呢?
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笔试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法律基础知识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也是笔试的重点内容。考生需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在笔试中,可能会涉及到法律条文的解释、案例分析等内容。
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必须清楚自己的执法职责和程序。笔试中会考察考生对执法职责和程序的了解程度,包括执法权的界定、执法程序的规定等内容。
行政执法实务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键,也是笔试的一项重要内容。考生需要了解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能够熟练处理各种执法场景,包括案件调查、证据收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考生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例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可能会成为笔试的考点。
除了上述内容,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笔试还可能包括一些与执法工作相关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例如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分析和判断能力等。
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笔试考察的是考生的综合能力和执法意识,所以备考时需要全面准备,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提升。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备考综合行政执法局笔试有所帮助!祝你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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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数字化城市管理以及有关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县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市政设施管理维护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城市污水、污泥处理的处置管理、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城市防汛工作。
(三)拟订全县环境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大型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卫科研开发、业务培训交流工作。负责全县环卫企业的资质管理。
(四)指导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园林绿化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城市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建设指标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占用城市园林、绿地和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地率的审核认定工作。参与制定城市生态发展、环境治理规划。负责全县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和城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五)拟订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运行规范和监督评价办法。负责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系统和县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大型经营性户外广告的批后管理、招标、拍卖等工作。指导全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
负责实施卫生计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对乡镇(街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完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全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其职能是:
1、研究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6、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
你问的可能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有的地方也叫综合执法局,就是"城管". 行政执法局行使下列职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人跨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燃气、供(节)水、供热等方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犬类(以无证养犬为主)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等等. 同时也执行一些地方性的行政规章.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四)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它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违反规定排放油烟、在城区内露天烧烤食品污染环境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它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什么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权范围
(八)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九)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统一调度、组织全市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应诉和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执法局属于行政单位。行政执法局,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城市政府部门。
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城市管理违法执法案件。
行政执法局的职能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综合执法局全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简称城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中负责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规范化称呼,其全国监督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日常事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件、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二)市容环卫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标准规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作业质量;
(三)生活垃圾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农村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责任管理目标,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压缩站、清洁驿站(三功合一)
(四)园林绿化管理科。编制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绿化增绿等的建设和管理
(五)广告牌匾管理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县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负责指导全县门头牌匾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空间设置使用费的征收工作;监管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指导和组织“门前三包”;沿街“九乱”等影响市容秩序行为的监督管理。
(六)综合执法科。负责起草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 负责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 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