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作为欧洲强制认证标志,新RoHS2.0指令符合性已被并入CE标志认证的一部份。即进入所有欧洲产品均需CE-RoHS认证。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颁布于2003年,全称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ROHS 指令,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一、RoHS2.0标准介绍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PBB和PBDE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布了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从而使RoHS 1.0版本迭代到了RoHS2.0版本,新版RoHS2.0在2019年7月22日已强制实行。新版RoHS2.0与旧版RoHS 1.0最大的区别是新增了4项邻苯二甲酸脂物质(DIBP、DEHP、DBP和BBP),从而使有害物质限制种类从六项增至了十项,即:
DEH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1000PPM
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1000PPM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1000PPM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1000PMM
二、RoHS2.0主要内容
1、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RoHS的两个附录;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将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纳入RoHS的管制范围;
3、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
4、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
一、RoHS2.0标准介绍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器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PBB和PBDE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布了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从而使RoHS 1.0版本迭代到了RoHS2.0版本,新版RoHS2.0在2019年7月22日已强制实行。新版RoHS2.0与旧版RoHS 1.0最大的区别是新增了4项邻苯二甲酸脂物质(DIBP、DEHP、DBP和BBP),从而使有害物质限制种类从六项增至了十项,即:
DEH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1000PPM
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1000PPM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1000PPM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1000PMM
二、RoHS2.0主要内容
1、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RoHS的两个附录;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将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纳入RoHS的管制范围;
3、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
4、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
1、性质不同: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RoHS2.0是旧RoHS的升级版本。
2、检测项目数量不同:欧洲RoHS 2011/65/EU要求检测的项目为6项,指令生效为RoHS指令。ROHS2.0增加第11类产品。
3、范围不同:相对原ROHS指令2002/95/EC,ROHS 2.0的一大变化在于其将包括医疗设备在内的所有电子电气产品纳入管控范围。
一、什么是ROHS2.0
RoHS2.0是RoHS-2002/95/EC的升级版本,该修订指令于2015年发布后,已被欧盟各国成员国迅速转入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约定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
同时,CE作为欧洲强制认证标志,新RoHS2.0指令符合性已被并入CE标志认证的一部份。即进入所有欧洲产品均需CE-RoHS认证。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颁布于2003年,全称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ROHS 指令,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二、ROHS2.0生效日期
新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注意!此
新RoHS证书样板2011/65/EU指令CE证书样板处所指的"生效"是指RoHS2.0指令对各欧盟成员国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生效,各成员国必须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时间内完成把RoHS2.0指令转换能各成员国内部法规的工作!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这段转换期,各企业仍只需遵守2002/95/EC指令。)
三、ROHS2.0十项强制执行日期
ROHS2.0指令于2019年7月22日强制执行十项。自2019年7月22日起,欧盟法规将强制实施ROHS2.0标准,之前做的ROHS 6项及整合检测报告将不能通过欧盟海关!请留意!!
自2019年7月22日起,欧盟市场除了医疗设备和监控工具外的电子电气设备必须实行该强制管控,成员国应确保投放市场的产品,包括其用于维修、再使用、更新其功能或提升其容量的电缆和零配件中,不得含有以下物质。
镉为0.01%(100ppm),铅、汞、六价格、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分别为0.1%(1000ppm)
金属产品只需要做rohs4项(pb,cd,hg,crvi=铅,镉,汞,六价铬),非金属产品做rohs6项(pb,cd,hg,crvi,pbb,pbde=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rohs2.0是指在rohs6项+新增4项(hbcdd、dehp,dbp,ddp),{针对rohs指令的修订,在原来rohs6项(pb,cd,hg,crvi,pbb,pbde=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的基础上,拟增加了4种物质,分别是,即为rohs6项+新增4项,称为rohs2.0}rohs2.0=rohs6项+4项(hbcdd+dep+bbp+dehp)
2015年6月4日欧盟公布了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从而使RoHS 1.0版本迭代到了RoHS2.0版本,新版RoHS2.0在2019年7月22日已强制实行。新版RoHS2.0与旧版RoHS 1.0最大的区别是新增了4项邻苯二甲酸脂物质(DIBP、DEHP、DBP和BBP),从而使有害物质限制种类从六项增至了十项,即:
DEHP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1000PPM
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1000PPM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1000PPM
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1000PMM
二、RoHS2.0主要内容
1、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RoHS的两个附录;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将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纳入RoHS的管制范围;
3、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
4、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
rohs测试的检测对象为电子电器产品及其相关原料和包装产品。
RoHS指令涉及的产品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涵盖了所有电子、电器、医疗、通信、玩具、安防信息等产品,它不仅包括整机产品,而且包括生产整机所使用的零部件、原材料及包装件,关系到整个生产链。
根据RoHS指令要求,可以对整机产品进行科学合理的拆分归类。
通常主要分为金属材质、塑料材质和其它材质。
金属材质:检测4种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
塑料材质:rohs2.0检测项目10项,包括rohs六项(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和新增4项领苯二甲酸酯。
其它材质:检测4种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
RoHs2.0可以理解为RoHs的升级版,适用地域为欧盟。RoHs管控的物质为6项,分别为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
RoHs2.0管控的物质为10项,是在RoHs管控的基础上再添加4种领苯,这4种领苯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RoHs2.0的强制生效时间是2019年7月22日,所以中证检测建议大家如果出口欧盟,请直接做RoHs10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OHS是指“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意为“有害物质限制”,是欧盟针对电子电气设备施行的指令。
ROHS指令职责是限制特定有害物质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的使用,以保护环境、人类健康和回收利用资源。
ROHS规定了6种有害物质的限制,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
ROHS主要是限制这些有害物质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的使用量。这些物质在过去被广泛使用,但由于其对环境和健康的潜在危害,欧盟制定ROHS指令要求所有电子电气产品在上市前需符合该指令的要求。
ROHS指令的最终目的是减少有害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促进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ROHS对于企业来说,意味着需要进行产品材料的再设计、更换环保材料,以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同时也有助于提高企业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通过ROHS对产品的有害物质排查,可以帮助企业确保产品的环保性和安全性,有效降低产品责任风险。
ROHS指令的实施,也促进了电子电气设备行业的技术创新和绿色制造的发展。
总之,ROHS指令对企业、消费者和整个社会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了解ROHS指令及其作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