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
3、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5、熟悉经济金融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
6、能与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并积极配合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
7、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规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
(四)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
(六)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
(七)具有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所需的独立性;
(八)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忠实与勤勉义务。
银保监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分局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监管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决定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3、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监管科室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
5、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