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奖励采取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和社会保障相结合的方式。
2、对荣获道德建设领域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集体奖励2万元;
3、获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政府荣誉称号的个人,一次性奖励6000元,集体奖励1.2万元;
4、获、省政府有关部门或、市政府荣誉称号的个人,一次性奖励4000元,集体奖励8000元;
5、获、市政府有关部门或、县政府荣誉称号的个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集体奖励4000元;
6、获提名奖奖项的降一级奖励,如获国家级提名奖奖项的,按照获国家有关部委或省政府荣誉称号奖励。以上奖励一人只能享受一次,以最高荣誉为准。若领取了奖励后,又获得更高级别荣誉,则补足不足部分奖金。已故的道德建设领域模范人物,由其直系亲属领取奖金。
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待遇包括4项:
1、即发给1万元奖金;
2、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
3、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
4、退休后每月享受80元荣誉津贴。
全国劳动模范待遇
1、每月享受荣誉津贴500元。
2、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400元。
3、省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50元。
4、市级劳动模范,每月享月相关福利。
各地的待遇不同,以山东为例,离退休市劳模荣誉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60元。
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市级农业劳模发放同等标准荣誉津贴,即每人每月160元。
2021年全国劳模待遇新规定:
1、提高离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
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2、提高农业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
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省部级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200元;
3、继续对劳动模范(先进)实行医疗补助。
城镇市级及以上在职离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药费,由个人承担部分。市级以上农业劳动模范(先进)在参加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4、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的列支。
劳动模范(先进)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由劳动模范(先进)所在单位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荣誉津贴在离退休费中列支,医疗补助费用在医疗费中列支;企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如所在单位确有困难,由其主管单位解决。有条件的地区,劳动模范(先进)荣誉津贴的发放和医疗补助应列入社会化管理。
5、建立劳动模范(先进)专项补助资金。
财政及各区、县(市)财政都应设立劳动模范(先进)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因所在单位经济困难濒临破产或无工作单位,荣誉津贴和医疗补助费用确实无法落实的劳动模范(先进)的补助和因遭遇天灾人祸、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饿劳动模范(先进)的补助。
6、劳动模范(先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给予优先。
住房困难并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的劳动模范(先进)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不参加社会的排队摇号,并在地段的选择上给予适当优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荣誉津贴,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另外,年满60周岁且无固定收入的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300元。
医疗补助,市级以上全国劳模(先进)在参加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地同级财政部门解决
全国劳动模范是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享受国家级劳模待遇。
全国劳动模范是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授予形式分为召开表彰大会、工作会议、零散表彰等。1950年至1979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召开过大规模的表彰会9次。1979年以后零星表彰全国劳动模范21人。1989年以来,全国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基本形成每五年一次的固定届次,由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89年,全国劳动模范表彰大会首次举行,此后在1995年、2000年、2005年、2010年、2015年的"五一"劳动节前夕举行全国劳动模范表彰大会。
同时,全国还自上而下开展了不同层次的各级劳动模范评选活动,劳动模范表彰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当选劳动模范成为激励和影响了几代中国人的精神楷模。
全国劳模享受何待遇?
发放一次性奖金一万元;工资提档升级,高定2档级别(岗位)工资或2级薪级工资;退休费比例提高15%,上限100%。离退休享受荣誉津贴,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困难救助:职工劳模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1.2倍补助,农民劳模按每月800元补助;享受疗休养免试免费就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可免试进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成人本科学历;优先申请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予以优先考虑;
农民工劳模优先解决城镇户籍参政议政的政治荣誉:全国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基层一线职工代表一般由省总从全国劳模中提供候选人名单等。
享受省部级待遇,退休以后才会体现。
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2000元,初中教师2300元,高中教师2500元,大专教师2800元,大学教师3000元。(随国民经济增长)
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教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5、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级,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0% 。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全国劳模发放一次性奖金一万元
2、工资提档升级,高定2档级别(岗位)工资或2级薪级工资退休费比例提高15%,上限100%
3、离退休享受荣誉津贴,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困难救助:职工劳模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1.2倍补助,农民劳模按每月800元补助
4、免试免费就学: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可免试进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习,成绩合格,颁发成人本科学历
5、优先申请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廉租房、公租房,予以优先考虑农民工劳模优先解决城镇户籍
6、参政议政的政治荣誉:全国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基层一线职工代表一般由省总从全国劳模中提供候选人名单等。不同级别的劳模可以享受由所在单位提供的劳模津贴,津贴随每月工资发放
退休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
(一)全国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50元。1989年年底前荣获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50元。
(二)省部级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20元。1989年劳动模范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30元。
三)1956年至1964年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
(四)市劳动模范,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1990年年底前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月再增加荣誉津贴20元。
(五)1955年至1965年市先进生产(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60元。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的,按其中最高一档标准计发,不重复享受荣誉津贴。
享受一定的荣誉津贴,各地政策不一样。
退休政策是国家为达到退休条件的劳动者提供的一种保障制度。全国纺织劳动模范退休后的待遇与各地的退休政策息息相关。各地对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的荣誉津贴标准不一。
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国家级劳模应享受的待遇包括4项:
1、发给1万元奖金;
2、在职时可奖励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
3、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退休费比例可提高10%;
4、退休后每月享受80元荣誉津贴。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的,按其中最高一档标准计发,不重复享受荣誉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