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是
1.
负责组织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的宣传动员、政策解释工作。
2.
开展征地范围内土地测量工作。
3.
组织被征收(用)土地单位 、农民、承包户配合测量、丈量、核实被征土地或拆迁房屋面积、附着物数量。
4.
组织被征收、拆迁单位或当事人与政府签订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对有长期稳定收益的项目用地,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人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过合同约定,以优先股的方式获取收益。
对于征地规划,首先需要了解当地的征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情况。各地都有不同的征地程序和规定,因此需要针对性地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
在了解了当地的政策和土地使用情况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征地计划。这包括征地范围、目标、时间表、预算等方面的规划。
成功的征地离不开与当地政府的密切合作。在制定计划后,需要与当地政府进行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手续和流程,并获得政府支持。
在征地过程中,要进行合理的土地价值评估。这涉及到土地的开发潜力、周边配套设施等因素的综合评估,以确定合理的征地价格。
征地涉及到村民的利益,因此需要妥善处理与村民的关系。与村民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征地后的补偿政策,并尽量减少对村民的不利影响。
在整个征地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征地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以上经验可以帮助您更好地进行征地工作。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有些问题仍需进一步跟您核实。首先,需要明确您房子所在土地属于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您觉得补偿低于政府文件标准,是指整体本次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低,还只是针对您一户补偿的比较低?如果房屋是在国有土地上,对于补偿标准不满意。记得及时针对征收决定及所附的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异议,从根本上改变、提高补偿标准。如果是根据您单独一户,觉得补偿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拆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拆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与您订立补偿协议。先看看前述补偿内容是否因为有欠缺导致整体补偿过低。如果在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此时,征收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您对补偿决定不服的,一定记得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诉讼阶段,因涉及专业性较强,建议委托专业的征拆律师帮您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细节或问题想要咨询,可以发送私信详细咨询。
在准备参加考试时,准考证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有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准考证丢失的情况。如果您的笔试准考证丢了,不要慌张,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和解决方案。
第一时间发现准考证丢失时,首要的是保持冷静。不要惊慌失措,冷静思考并采取有效措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您确定准考证确实遗失后,需要尽快采取行动。可以仔细检查周围是否有地方遗漏了,或者尝试回想最后一次见到准考证的地点。确认准考证丢失后,即可按照下面的建议进行处理。
一旦确认准考证丢失,您应该立即联系相关考试机构。告知他们您的情况,并询问补办准考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不同的考试机构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及时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在申请补办准考证时,通常会需要一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因此,在联系考试机构之前,务必准备好您的个人身份证明、报名信息等必要文件,以便顺利进行准考证的补办流程。
在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后,您可以按照考试机构的要求前往指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准考证的补办手续。可能需要填写一些表格、交纳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务必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您的考试参与。
在办理准考证补办手续时,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准考证是参加考试的凭证,丢失后不要慌张,及时与考试机构联系并办理补办手续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希望以上提供的建议和步骤能够帮助您顺利解决“笔试准考证丢了怎么办”的问题,祝您考试顺利!
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各地补偿安置的具体金额标准都不一样。详细情况应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来说当地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会以联合下文的形式明确补偿金额的具体标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交通、能源、水利、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办完发改部门的项目核准、备案或审批手续,自然资源部门的预审手续后才能征地,其他批次征地项目不需要办理。
在农村只要是在档案的土地,一分不少的都放发了粮食补贴,即然被截流,可能于这三种土地有关。
一是开荒地,开荒地本身不在耕地范围之内。国家只是按照过去土地纳税时的亩数发放(也就是当时的皇粮国税地)。开荒地沒有为国家缴纳过税,更没有登记造册,所以很难得到补贴。
二是村中的承包地也不在范围之内。什么是村中承包地?也就是包产到户期间,村中剩余的土地。有的人多地少的家庭,想承包可以,在公开场合,或者直接在田间地头,谁出的价格高,谁承包,按时缴纳承包费。国家对土地实行补贴后,所有的补贴归村委村,承包者无资格领补贴,或者每亩地向村委会多缴一百元,否则收回承包。
三是退耕还林地,耕地已成为林地,只有林业补贴,不属于耕地范围。这样的土地也得不到粮食补贴。
但不知你说的被截流是属手那一类!
泻药~
可以登录相关政府部门网站查看是否有公示,也可以去该部门询问相关情况
为妥善解决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农转非时已作就业安置,现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含已退休)的人员、安置就业的单位破产解体并进行了政策性安置补偿的人员、可按原来的保险办法执行。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以下简称老龄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每人15000元的农转非养老保险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老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后,按现行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以上的,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 不少人群由于土地的被征用,成为农转非人员。而农转非养老保险的出台为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切实做好了养老保障。让他们松了一口气。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转非老龄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期间死亡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支付死亡待遇。扣除已支付养老待遇和死亡待遇后的农转非养老保险余额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3、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4050”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年满70周岁后,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