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
(2)在境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相应学位证书的落款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
(3)国(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相应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限定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应当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专业目录表》(见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理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理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工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0岁以下(即1990年10月21日之后出生),双硕士、博士可放宽至35岁以下(即1985年10月21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本公告所有岗位均要求考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小学岗位,要求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初中或中学岗位,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高或高中岗位,要求具备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报名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报名,如被录取,则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报考时作出书面承诺,附件4),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