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等事务工作三年以上;
2、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3、股份制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任;
4、有《公司法》第5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5、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上市公司是副总,高管;拟上市公司一般就是配合投行做上市的,不过很多活他们都会帮着干,很多拟上市公司很多年也上不了,好几百号在证监会排队呢;非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地位不一定不高,有很多好公司用不着上市圈钱,所以就不上,上了还得受严格的监管,刚开始高管们往往适应不了,董事会秘书可以从全局观察公司的运作,职位还是不错,对人的素质要求比较高。
必须配置。企业在上市前,设立董事会就应配置董事会秘书。
根据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应设置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置董事会就需配置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责任包括,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资料;参加董事会会议,并记录会议情况;负责董事会的日常工作等。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董秘的主要职责:
一是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即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二是负责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如股东名册等资料的管理。
三是负责办理信息披露事务。如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机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实含金量并不高。很多能当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并不需要这个证书。而且这个证书不是国家规定的目录之类的相关证书。成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本身就属于高层管理人员,不是通过考试能具备这种高层管理的能力。所以这个证书被认可度是很低的。
必须有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尊敬的董事会成员们,大家好!今天,我作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非常荣幸向大家呈上一份我过去一年的工作述职报告。
过去一年,作为董事会秘书,我一直致力于提供高效而专业的支持,确保董事会的顺利运作。我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参与了多个重要决策和项目,取得了以下成就与亮点:
在工作中,我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同时也总结了改进的计划:
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我在董事会秘书这一职位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来,我将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董事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最后,感谢董事会各位成员对我的信任和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董事会的工作一定会更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谢谢大家!
1、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等事务工作三年以上;
2、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3、股份制公司的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监事不得兼任;
4、有《公司法》第5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5、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公司董秘的职责: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 董秘的六大类职责: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股权事务管理、三会组织与文件的保管。下面就董秘针对不同职责需要做的工作进行简要介绍。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相关资料; (二)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三)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四)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 (五)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六)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 (七)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 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本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上;
按规范的企业治理和上市/拟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定,董秘一定属于公司高层。
不过具体到国内上市/拟上市企业则要试具体情况而定。1、有的企业让内部高管兼任,下面配以副手协助开展具体工作。
2、有的企业在拟定上市点中后阶段外聘职业董秘,这类董秘专门协调上市合作伙伴(券商、律师、会计师、战投等)的关系,还有把董事会需要带向“规范”操作的方向。后一种董秘如果是专业证券人士出身,比较资深,就有可能成为获得配股的“高管”;否则就是合约雇佣性质的高级秘书,作为一个上市及证券事务的联络人而已。当然这个联系资格要求还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