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执法是指国家监督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管辖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它是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专门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的监管。
而监督执法则是立法机关或上级机关对执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
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主体,制定实施执法计划,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
市场监管是指对市场和市场规则的监管。市场监管不是对某一行业、某一具体市场、某一区域的管理,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监督管理。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是指由农业综合执法队伍集中行使覆盖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机、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十多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事关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能否全面实施、农民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否有效保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主要查处网吧的以下行为:
(1)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
(2)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3)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4)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比如对网吧的监控摄像。
(5)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6)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
(7)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8)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9)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10)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2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相关精神,安全监管执法是指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监督管理职责的活动,既包括日常监督检查,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也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调查处理事故、核查投诉举报等工作。
二者是不同的两个证件,所用之处也是不同的。监管证指的是负责对其进行监管的凭证,也就是说可以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相关证件,监管证是用来监管各种事物或者人的。
执法证指的是可以执法的凭证,也就是说执法的相关证件。
执法者一般来讲,可以凭借执法证,依照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来进行执法操作。
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就是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一、安全生产执法属于监管范畴
所谓“监管”,其全称为“监督管理”。安法第四章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其主要内容可归纳如下:
综上,执法属于监管的范畴,是其子集之一。
这一点从实际中,执法大队是安监部门的内设机构也可得到印证。
二、“执法”与“监管”分离的实质是什么?
近年来,各地安监部门为打破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格局,积极探索“执法”与“监管”相分离的工作模式。由监管业务股室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监管与服务,执法大队负责行政执法和处罚,实现“管罚分离”。
那么,既然执法属于监管的范畴,执法大队是安监部门的内设机构,二者相分离是否意味着执法大队要独立于主管的安监部门?
通过分析可知,二者分离的实质是“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分离,属于执法权的内部划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市场监管执法成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在法治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始终秉持执法法治思维,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执法法治思维的内涵
所谓执法法治思维,是指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以正当程序为保障,维护公正公平,确保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执法法治思维要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秉持公正、权威、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办事、按程序行动,充分尊重和保障被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执法法治思维的核心要点包括:
执法法治思维的重要性
市场监管执法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执法法治思维能够确保执法权力的合理行使,避免滥用职权、不当干预等问题的发生。其次,执法法治思维能够提高市场监管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度,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此外,执法法治思维能够构建和谐的市场生态环境,推动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执法法治思维还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虚假宣传、不合理价格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市场监管执法法治思维的实践路径
在市场监管执法实践中,落实执法法治思维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确保依法执法。其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执法机构和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
此外,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执法指导文件和执法规范,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一致性。同时,要加强对执法结果的监督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市场监管执法法治思维是现代市场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深入贯彻落实执法法治思维,加强与法治建设的对接,充分发挥执法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不断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我们将为构建法治社会提供有力支撑,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创新执法和监管方式,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
(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
(四)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五)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行政执法执行力。
(七)实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
(八)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
(九)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