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超载新规?

时间:2024-11-28 03:43 人气:0 编辑:招聘街

一、治理超载新规?

一、超载处罚新规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超载扣分和处罚规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客车超载

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货车超载

货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货车超载罚款标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怎么才算车辆超载?

超载,分为客车超载和货车超载两种情况。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如果是驾驶车辆超载的话像是我们平时乘坐的客车或者是校车,按照超载人数的不等对司机的驾驶证进行扣分,有可能驾驶证会直接一次性扣掉12分的,然后罚款大概都在200元到2000元左右的这个标准,因为超载也是要根据超载的人数才能够确定具体的处罚标准的,有些车辆比如说核定可载的人数就是五个人,但是实际拉的人数就达到了十个人,这种超载的情形就是比较严重的。

二、交警治理超限超载标准

在中国,交通管理一直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交警在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方面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特别是在治理超限超载方面。

交警的责任

交警的职责之一是执行交通法规,包括监督车辆遵守超限超载标准。超限超载是指车辆在装载货物时超过规定的重量或尺寸限制,可能导致道路损坏、交通事故和其他问题。

超限超载的危害

超限超载对道路和桥梁造成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其也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过重的车辆不仅会损坏道路,还可能导致车辆失控,造成人员伤亡。

交警的检查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超载问题,交警会定期在道路上开展检查。他们通常会设置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权重和尺寸的检测,以确保车辆符合标准。

执法手段

交警在治理超限超载方面有多种执法手段。他们可以对违规车辆进行罚款、扣留,甚至吊销驾驶证等处罚措施,以确保法规得到执行。

法规宣传

除了执法之外,交警还会开展法规宣传工作,向驾驶员和运输企业普及交通法规和超限超载标准。这有助于提高人们对规定的认识,降低违规行为的发生率。

责任分工

交警在治理超限超载问题时,通常会与其他部门合作,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他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技术支持

随着科技的发展,交警部门也开始运用技术手段来辅助治理超限超载问题。例如,利用智能监控系统来实时检测车辆的重量和尺寸,提高执法效率。

社会影响

超限超载不仅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还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交警的治理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都至关重要。

总结

交警在治理超限超载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的努力为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持续的法规执法、技术支持和社会宣传,我们相信超限超载问题会逐渐得到有效控制。

三、全国治理超载超限标准?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各地不得简化宣传

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规定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行,严禁随意提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

其中,六轴列车驱动形式为6×4的总质量限值为49吨,驱动形式为6×2的总质量限值为46吨。各地不得因驱动形式为6×4的列车未办理ETC而简单按照46吨处理,不得简化宣传,出现如“货车最大总质量限定为46吨”宣传标语,造成公众误解。

对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的3轴、4轴货车以及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

统一合理误差控制标准,超限未超过5%允许上高速

考虑到称重检测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一定的误差,对于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即超限部分未超过认定标准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两轴车暂限载18吨,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上高速

鉴于两轴货车数量多、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专项治理方案。在相关部门统一部署专项治理之前,各地对于车货总质量不超过18吨的两轴货车,不得以超限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同时,要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与分析工作,为下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提供支撑。

暂时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中所提的“货车必检,超限禁入”中,“超限”特指车货总质量违法超限行为;对已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合法大件运输车辆,应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并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部署,目前重点对车货总质量进行称重检测。对于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在部署工作开展前,高速公路入口暂不对车货外廓尺寸进行检测。

对车辆运输车超限标准的认定,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70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于合规车辆运输车,凡装载符合要求的,即平头铰接列车装载6辆及以下,长头铰接列车装载7辆及以下,中置轴车辆运输车装载9辆及以下,且装载长度、宽度未超过车辆运输车外廓尺寸限值的,暂不对车辆高度进行检测。

四、搅拌车超载怎么治理?

正常情况下,交警在路面检查搅拌车,发现有超载的嫌疑,必须现场带搅拌车去过磅,确认超载后,扣留驾驶证行驶证。陪同搅拌车把所装的物质卸载掉(时间一长,会凝固),然后将车扣至停车场,按照规定处理。

五、农村公路治理超限超载的意义?

超限超载不仅容易诱发交通事故,而且容易破坏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治超的意义不仅在于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和降低交通安全事故,而且在于加强运输业者守法诚信从业和对生命的尊重,实现人、车、路协调发展,构建“平安公路”,让人民群众走平安路、过平安桥。

六、福建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旨在加强对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该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

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哪些重要意义?

做好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对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提高监管效能、节约治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八、乌海市关于超载超限治理试行办法?

1 乌海市出台了关于超载超限治理的试行办法。2 这个试行办法主要是针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规定了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措施和违法行为的标准。3 该办法还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格管控,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同时也呼吁广大车主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限超载,不违法行驶。

九、山东省治理超限超载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超限运输是指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的或者交通标志标明的限高、限长、限宽、限载标准的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超载运输是指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行为。

第四条 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应当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协作、源头治理、追踪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价格、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实行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奖惩制度。对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超限和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属实的,有关部门可以给予举报人奖励。

对举报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等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调查处理。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对超限和超载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时,运输经营者、驾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阻碍执法人员实施超限和超载运输检查。

第二章 源头治理

第九条 生产制造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按照国家规定和设计规范标定车辆的技术数据。

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车辆。

第十条 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对车辆进行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公安部门不得进行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交通运输部门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或者擅自改装运输车辆。

第十二条 车站、港口码头、煤矿、沙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以及其他道路运输装载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车辆装载标准的规定为车辆装载、配载货物,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货物。

十、渣土车超载超速、抛撒滴漏怎么治理?

渣土车在运输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抛洒滴漏问题,这大多都是因为货箱装多了顶盖无法密闭或未苫盖篷布导致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在渣土车安装渣土专用分析仪与4G视频部标一体机。

利用渣土专用分析仪对货箱进行拍摄,可根据拍摄到的货箱画面,自动识别货箱状态,包括载重状态、举升状态、密闭状态,并将货箱状态信息经由4G视频部标一体机上传至平台,同时主机可根据识结果自动对车厢未密闭的渣土车进行限速(20km/h),通过影响司机运输获利倒逼司机遵守运输规则,预防抛洒滴漏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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