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监督执法程序,对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的审批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各项调查措施的使用条件、报批程序和文书手续;落实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明确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以及与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衔接、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在措施使用、证据标准上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
《规定》作为监察法的实施办法,与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贯通,与刑事诉讼法、刑法等国家法律有效衔接,将发挥推进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作用。
通知要求,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自觉遵纪守法、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掌握、遵守、运用《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强化监督制约,防范风险隐患,防止滥用权力,保证国家监察权正确行使。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行使权力,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
以服务“三农”为中心,以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执法为民、执法惠民”为目标,大力推进我省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总队将一如既往发挥好“一块砖”的作用,在厅机关各处室领导和指导下,圆满完成交给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协调配合,共同打造平安农业,和谐湖北。
一是进一步探索深化“抽检分离、检打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切实发挥农产品质量监管主力军的作用,完善相关制度,探索追溯方法,按照抽样规程抽样,在“打”上下功夫。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农业部督办、省政府督办及厅领导批办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三是大力推动全省农资连锁经营。以我省农资龙头生产企业为依托,积极探索放心农资连锁经营方式,把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店推广发展到乡村,将“放心农资”直接送到千家万户,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农资投入成本,帮助农民增收。
四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要计划组织一次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大比武,促进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二要积极争取农业部、省政府关心支持,将农业行政执法体系能力建设经费列入专项。
五是积极推动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2号和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农业综合执法,实现农业部确定的三年目标。
行政执法的工作职务是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内容是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
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还有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
客运执法的工作职责是,整顿检查纠正公路客运中的非法载客运行。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
没有纪律的队伍是不可能有战斗力的,纪律是胜利之母。 做事要合法度,做人要有原则。
莫道我最大,天下法最大,莫道法无情,只要莫违法。 自觉遵纪守法,享受自由人生。
切记:不要指望别人保护自己,不要以为功可抵过,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是遵纪守法。 学法懂法重在守法,倡廉反腐基于遵法。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确保国家监察权规范和正确行使。
通知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对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对规范行使调查措施权提出严格要求。
首先要做好执法检查方案,做到程序合法,遵循程序规范行为是保障执法公平公正的前题,然而实际工作中接触到不少执法人员却不按规范程序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要告知被检查单位履行告知流程,出示工作证,应亮明执法人员身份信息,
党中央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对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监察机关依规依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对规范行使调查措施权提出严格要求。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和工作计划;制定全县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和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做好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负责种植业类农作物种子(含果树、热作)、农药、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检疫、农村环保能源、民营天然橡胶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三、负责农机类农机安全管理、农机及其零配件管理、农机及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和年检年审,道路以外农机事故处理的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规费收缴和行政处罚工作。
四、负责市场信息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市场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五、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承包合同、农民负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的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六、负责乡镇企业类的执法检查和对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工作。
街道执法队法规涉及城管执法部门393项,生态环境部门4项,水务部门22项,农业农村部门1项,卫生健康部门11项。比如违章建筑,无照经营,施工工地管理,公共场所吸烟,疫情期间的防疫工作等,配合办事处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地区的环境整治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