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现场签证流程详解: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由于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在施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审批的一个过程。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1、现场签证时间通常是有规定的。 2、因为签证机构需要在下班前完成当日所有签证申请的处理工作,因此现场签证的时间通常都是早上9点到下午4点之间。具体的时间规定会根据办理签证的机构、地区、节假日等因素而有所不同。由此可以看出,现场签证的时间是有限制的。 3、如果需要办理现场签证,建议提前规划好日程,避免时间冲突和耽搁。同时,还可以尝试用网上预约等方式,提高办理效率和顺畅度。
一、文件类型不同。现场签证是一种经济文件,它是根据合同规定的许可证增减或技术变更而调整的。现场签证不需要设计师签名。现场变更是一种技术文件,设计变更、技术验证和谈判(技术内容)需要设计人签字。站点变更不能直接作为结算凭证。应将其附在现场签证上,以便审核签证。
二、法律效力不同项目管理中的变更指项目干系人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对项目计划进行修改,甚至重新规划,这一类修改或变化叫做变更。施工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三、主体不同变更是指指承包人根据合同对工程项目作出的调整和修改。工程签证是是承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
四、内容不同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了修改追加或者取消了某一项工作。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图纸以外的东西,或者说是原本预算中未考虑的内容,可能产生工程费用和有必要作为现场记录而形成的文字性的东西。变更申请(ECR)与变更指令(ECO):工程变更涉及的范围非常复杂,涉及到公司的研发、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生产计划与材料管理、生产部、采购与外包、管理部、财务部等各个部门。售后服务管理部等。
你好,以下是现场签证办理的流程:
1. 提前准备好所需的签证材料,包括护照、签证申请表、照片、邀请函等。
2. 到当地签证中心或领事馆,领取签证申请表,并递交材料。
3. 等待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进行面试。
4. 缴纳签证费用。
5. 等待签证结果,一般需要数天至数周的时间。
6. 如签证申请被批准,可以领取签证并出境;如被拒绝,可以申请复审或提出上诉。
签证和变更并不是那么简单地分为施工方和设计方提出这两类的!
先说签证,签证既可以由甲方工程部提出,也可以由乙方项目部提出。
签证按原因也可以分为好多类,现场施工条件变更,合同新增,甲方额外要求等等。
再说变更,相对单一一些,主要由设计方提出,由于结构优化或使用功能改变、使用新材料、新工艺等因素提出的图纸变更。这么说来,签证和变更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因图纸变化提出。
保证签证和变更不重复的工作,通常由甲方做,原则上说没法给出一个根本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你的乙方看到设计变更很容易就说,出个签证吧Blablabla。。。
他肯定希望多要钱啊,重复了才好呢!那么最笨但是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在甲方成本部设立变更和签证台帐,由专门人员记录和审核,看到发生原因一致、日期临近或金额相似的加以审核确认。
最后一个小建议,签证作为现场工程师签署的文件,一定要确立一个最高额度,比如5W,超过一定额度的就不能用签证结算了,要走更严格的途径报审,这样也可以避免无效成本发生,希望对题主有帮助!
1、性质不同现场签证,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由于报批需要时间,所以在施工现场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审批的一个过程。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现场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2、内容范围不同现场签证的范围一般包括:适用于施工合同以外零星工程的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工,设备窝工及有关损失;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工程变更导致的工程施工措施费增减等。现场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3、产生原因不同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基础工程由于遇到流沙现象,或者墓穴等,地基不能满足设计承载力的要求,所以我们就需要改变施工方案,相应的就需要做一个现场签证,并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这就成为了承包合同的一部分。还有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也要签证,例如计划工期是一个月,但是由于从开工开始出现十天的雨天,无法正常施工,这就需要进行签证申请工期顺延。现场变更产生原因:业主原因:工程规模、使用功能、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的变化,以及工期改变等合同内容的调整。设计原因:设计错漏、设计调整,或因自然因素及其他因素而进行的设计改变等。施工原因:因施工质量或安全需要变更施工方法、作业顺序和施工工艺等。监理原因:监理工程师出于工程协调和对工程目标控制有利的考虑,而提出的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变更。合同原因:原订合同部分条款因客观条件变化,需要结合实际修正和补充。环境原因:不可预见自然因素和工程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工程变更。
遇到签证施工的情况,先施工还是先签证,在相关规定或者要求中是有说明的,正确的流程是先进行签证,然后再进行施工。
只是该流程并不是强制性的,也可以先施工再做签证,只是对后一种情况来说,由此带来的损失或者签证未能办理的风险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所以,原则上,最好是先办签证,再进行施工。
项目开工前,跟踪审计人员就要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沟通好,对于签证事项承建单位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办理签证。不能事后再通知有关人员,也不能事后补办签证。凡是事前没有通知相关单位,事后也没有及时办理的签证,一律拒签。
发生签证事项时,承建单位应及时通知业主、监理、跟踪审计单位。收到相关信息后,跟踪审计人员(一般安排两名人员)与相关单位的人员应一同到施工现场了解现场签证发生的部位、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对施工现场的实体工程进行测量,拍照留存,计算工程量,做好跟踪审计日志。签证事项持续发生时,跟踪审计人员应定期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核实。
现场勘测时必须对每个部位、每一个项目都要一一测量记录、数据应全面、真实,并应根据测量成果,绘制草图,并将全部数据标注于图上,必要时加以文字描述。对于现场勘测所得的原始数据及草图,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四方应同时在现场草签确认,作为申报正式签证的附件资料。
第一条 为规范现场管理、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第二章现场签证应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其次条 权利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第三条 时间限制原则: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现场签证有多种类形A、发包人的口头指令,需要承包人将其提出,由发包人转换成书面签证。
B、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如涉及工程实施,需要承包人就完成此通知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内容向发包人提出,取得发包人的签证确认C、发包人未按合同提供场地造成承包人停工,承包人可以提出签证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