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律、排中律、矛盾律和充分理由律。
同一律是说:事物只能是其本身。事物只能是其本身。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正因为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所以难以理解,多重复几遍吧。很多人喜欢说辩证法,我无意在此进行辩论,只说从科学研究角度说那是胡说八道,因为事物只能是其本身。所谓辩证法是指世界是运动的,事物都会发生变化,这个没错,但你要从变化中说这件事情,你不能否定掉这个最基本的“事物首先是其本身”这个基础,不然我们还思考个啥,因为头脑中根本就不存在事物了。这个问题可以导致长篇大论,又会引来无逻辑精神的纠缠,所以不展开了。
同一律就是说,我们人要认识这个由不计其数个体所组成,而且每个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必须要确定或者说认定一个事物只能是其自身,而不能是其他什么事物。苹果就是苹果,而不会是香蕉,也不会是橙子或梨。你要辩证的说可以发展出苹果梨,我要说: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问题。因为这样辩证下去永远没头,永无对错。我还说原始基因相同,还都是化学周期表的元素,归于夸克呢。
同一律就是事物只能是其自身。逻辑的第一条规律。
第二条:排中律。
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或“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一个事物,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没有中间状态。
桌子上有一个水杯。
这句话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你去看一眼就知道,没有别的可能。
我们或许要问,那么变化的事物如何解释?介于“是”与“不是”之间的状态存在吗?答案是“不”。没有纯粹的变化,变化都是事物的变化。处于变化中的事物仍然属于事物的范围。一个正在制作过程的水杯还不是水杯,只是杯子的组成部分已经存在了,杯子的变成依赖于这些部分。正如孩子在妈妈的肚子里,何时可以叫形成的了叫人的生命体,依赖于我们如何定义人这个生命体。从绝对意义上来说,没有正在变成的事物,从无到有之间没有通道。有的解释通道只存在于我们所用词汇的非连续定义,这些定义是从为我们所用,为我们需要,为我们解释事物而做出的更小方面的分类说明而已。
你可千万别又用辩证法来捣糨糊。辩证法必须以逻辑的基本原理为基础,没有明确的事物,自然就不存在不明确的事物。因为存在不明确的模糊地带就以此为理由搅浑人类的基本理性思维是多么的糊涂。如果说辩证法的合理性是在于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理解事物是变化的和可以相互转化的,有量和质的区别等等,这是一种精密思维系统思维的要求,而不是否定逻辑的基本原理。总之变化是在确定的思想基础上才能谈。
重申一下,排中律的基本思想是:不存在中间状态。我们所说的”变化中”不是从无到有的通道,而只是这个事物内部的变化,我们只能站在这个事物的外部观察。依据需要我们可以将此事物分解为更小的说明性事物,我们仍旧是站在这个更小的事物外部描述这个情况,永远如此,这是我们的思维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矛盾律
在同一个时刻,某个事物不可能具有在同一方面性质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我们都知道成语故事自相矛盾:楚人说我这个矛是最尖锐的,能戳破世界上所有的盾;我的盾是最坚固的,能挡住所有的矛。有人于是问,用你的矛戳你的盾如何。无论怎么回答,都是矛盾的,所谓自相矛盾。
高二数学知识:
假设有五个格子,先排一种物品,如无限制,第一种物品可以放在任意5个位置,即有5种放法;还剩下4个任意位置,再放第二种物品,即有4种放法,:还剩3个格子是空的,放第三种物品,即有3种放法;还剩2个空格子,放第四种物品,即有2种放法;最后一个格子放最后一件物品,即最后只有一种放法.以上共有5*4*3*2*1=120种排列方式.
接下来,有一种物品不能排在最后,是C物品,这里用逆反推理,即C物品排在最后的排列方式有多少种呢?按照上面的方法,先放C,只有一种放法(放在最后),剩下的和上面的相同,分别是4,3,2,1种放法,所以C放在最后的放法有1*4*3*2*1=24种.
那么C物品不能放在最后的排列方式有120-24=96种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的必须要换。
答案是9月1日 1.小明说:如果我不知道的话,小强肯定也不知道 在说这句话之前,小明肯定了小强不知道老师的生日!所以老师的生日不可能是7日或者2日的月份 所以可以将6月和12月去掉! 2.小强说:本来我也不知道,但是现在我知道了 现在剩下: 3月4日 3月5日 3月8日 9月1日 9月5日 第二句话可以去掉的是5日,因为小强从小明的话中可以知道不是六月或者十二月了!那么小强知道的一定是六月或者是十二月中的N值,所以小强在小明说话前并不知道答案!即答案是4,1,8日中的一个。
3.小明说:哦,那我也知道了 现在小强知道了答案,而小明在小强知道答案后也知道了老师的生日,而小明也知道他第一句话就给了小强答案,现在3月有两个日子备选,而九月只有一个日子!所以一定九月一日了!答,1、管家带狗过河,管家返回;(对岸:狗) 2、管家带一个仔过河,把狗带回,把船交给爸爸;(对岸:1个仔) 3、爸爸有带另一个仔过河,爸爸返回;(对岸:2仔) 4、爸爸和妈妈过河,妈妈返回,把船交给管家;(对岸:爸爸、2仔) 5、管家带狗过河,爸爸划船返回;(对岸:管家、狗、2小男人) 6、爸爸妈妈一起过河,妈妈返回;(对岸:爸爸、管家、狗,2仔) 7、妈妈带一个女过河,把船交给管家,猎人带狗返回;(对岸:爸爸、妈妈、1女、2仔) 8、管家带另一个女过河,管家返回;(对岸:管家、妈妈、2女、2仔) 9、管家带狗过河。 这样,所有人全部过河。
带黑帽子的看见别人都是白帽子以为自己也是白帽子!如果黑帽子是两顶的话!甲黑帽看到乙黑帽!以为只有一顶!所以也不会说!相同三个四个同样也是
若第三个人知道他戴的帽子,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性:前面两个人戴的是白帽子,他是黑帽子。这样第二个人也就知道他戴了白的,第三个人也就知道了。 但是如果第一个人不知道,那么前面两个人中至少有一人是黑帽子,此时如果第二个人知道,那就只有一种可能:第一个人是白帽子,他是黑帽子。 实际上第二个人不知道他自己是什么帽子,那么他肯定是看到了前面的人戴的是黑帽子。(因为他和第一个人中肯定有一个人戴的是黑帽子,若第一个人是白色的,那他肯定是黑色的,但是第一个人如果是黑色的,那他就不知道他是什么颜色的了) 这样听到后面两个人的回答都是:不知道的时候,第一个人就能猜出他戴的是黑帽子了 三人从后到前表示为:3,2,1 若3知, 则:3(黑),2(白),1(白) 若3不知,则:3( ),2(白),1(黑) 3( ),2(黑),1(白) 3( ),2(黑),1(黑) 若3不知而2知,则只有一种情况: 3( ),2(黑),1(白) 但是若3不知而2也不知,就有下面两种情况: 3( ),2(白),1(黑) 3( ),2(黑),1(黑) 不论以上两种中的那种情况第一个人都可以得出结论: 他戴的是黑色的帽子,三人全是黑帽子只是其中的一个可能性而已。
若第三个人知道他戴的帽子,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性:前面两个人戴的是白帽子,他是黑帽子。这样第二个人也就知道他戴了白的,第三个人也就知道了。 但是如果第一个人不知道,那么前面两个人中至少有一人是黑帽子,此时如果第二个人知道,那就只有一种可能:第一个人是白帽子,他是黑帽子。 实际上第二个人不知道他自己是什么帽子,那么他肯定是看到了前面的人戴的是黑帽子。(因为他和第一个人中肯定有一个人戴的是黑帽子,若第一个人是白色的,那他肯定是黑色的,但是第一个人如果是黑色的,那他就不知道他是什么颜色的了) 这样听到后面两个人的回答都是:不知道的时候,第一个人就能猜出他戴的是黑帽子了 三人从后到前表示为:3,2,1 若3知, 则:3(黑),2(白),1(白) 若3不知,则:3( ),2(白),1(黑) 3( ),2(黑),1(白) 3( ),2(黑),1(黑) 若3不知而2知,则只有一种情况: 3( ),2(黑),1(白) 但是若3不知而2也不知,就有下面两种情况: 3( ),2(白),1(黑) 3( ),2(黑),1(黑) 不论以上两种中的那种情况第一个人都可以得出结论: 他戴的是黑色的帽子,三人全是黑帽子只是其中的一个可能性而已。
这个答案很好想。过程不难的。只是不能混淆概念,因为abcd对应的内容所指字母是其他选项。这个很容易混淆。采用,假设法。逐例证明,首先我们假设a是对的,以此为条件,分析剩余选项。
同理,在用abcdf作为已知条件时,正确答案不唯一,或逻辑不成立。'c不正确'这个选项内容假设为已知条件时,逻辑关系成立。注意!!!!
F这个选项的内容含有f自身。也就是说,当F选项正确时(为正确答案时),那么e、f只有一个是描述是对的。
而我们已经把F作为正确选项,所以错误的只能是e;接着分析,e是错的,e描述的内容是“c不正确”,可知,c应该是正确的。
因为推出c选项正确,而我们之前就已经设F为正确答案,与题目唯一正确答案不相符,那么推导出F选项不是正确答案。 我们知道F是错误答案,那么F的内容正确描述可能有两种,1、e和f(e、f有一个是正确的)均是对的。逻辑矛盾。
2、e和f均是错误的。推出bc描述的内容均是对的。与题目不符。因此,在此处,我们可以得出,并不能准确定义f的具体内容,所以只能准确得出F为错误选项。前面说了,F这个选项有f本身,当我们改变f的内容是,F这个选项正确性也同样改变。所以,当E选项为正确答案,“c不正确”时,f的内容(”e、f中有一个是对的“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前面分析了f内容错误时的情况,没有逻辑成立),那么F选项就是不正确的。(F选项与选项内容中f,指代内容要分清)所以,答案应选c不正确。
用每个人借来的钱数减去借给别人的钱数,正的是他借来的钱数的净值,负的是借出去的净值。四个数的代数和为零。这样就简化了这道题。结果是乙丙丁都是10,甲是-30,证明甲净借出30。所以乙丙丁各还甲10就可以啦~最少只要动30钱就可以将所有欠款一次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