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党章》规定党选拔干部的原则就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党章》第三章党的干部、第三十三条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德才兼备的原则,是我们党选拔干部的根本原则。党的十八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其中,增写了干部选拔工作的内容,强调选拔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重视监督干部。为此,顺应党的十八大对干部选拔工作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与时俱进的鲜明特点,“不拘一格降人才”将成为新时代的新特征。对千里马型干部不亏待,让开拓者无忧;对老黄牛型干部不忽视,让实干者无悔;对包青天型干部不挑剔,让公正者无畏;对智囊团型干部不嫉妒,让谏言者无虑。 党选拔领导干部的原则是德才兼备,也就是说,要成为一名好的领导,不仅要有崇高的为人民的事业献身的精神,良好的品德修养,优秀的职业精神和素养,还要有驾驭各种复杂情况的水平和能力。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普通广大干部权利观念与政治意识普遍觉醒,既有对现有部分制度的调整要求,又有直接的利益平衡方面的诉求。如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更多的享受公平,保证他们充分享有各方面的权利和利益,使各种矛盾化解于无形,需要领导干部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同时,必须具备相当的策略水平和个人智慧。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体检档次划分基本标准为:党政机关人员按照行政职务级别,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职称确定体检档次,年龄满50周岁以上干部职工体检档次上浮一档。
拥有深圳市二级保健资格的干部,可选择在我区参加干部体检或往市保健办体检,二选其一,不得重复体检。
干部体检分为三档:
第一档:
年龄50周岁以下的党政机关科员、事业单位初级职称以下人员(含初级技工、中级技工)、普通职工。
第二档:
1、 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工)。
2、 年龄满50周岁以上的党政机关科员、事业单位初级职称人员(含初级技工、中级技工)、普通职工。
第三档:
1、 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副高级职称以上干部及离退休人员。
2、 年龄满50周岁以上的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人员(含高级技工)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实绩,坚持民主集中制,为适应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提供坚实的组织人事保障。
二、选拔任用干部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属事业单位正副负责人。
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
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有实绩。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
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
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应按工作需要和职位设置,由党组确定工作方案并主持,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实施。民主推荐包括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处室推荐或局领导成员推荐,推荐者应真实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
2、组织考察。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全面准确地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后由考察人员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集体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由局党组研究作出任免决定。集体研究前,书记可以与分管领导进行酝酿,充分交换意见;研究时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4、任前公示。经党组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干部,通过公示函在局机关内部予以公示。内容包括拟任用职任及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举报的问题,及时予以调查,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研究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四、干部选拔任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监督。
对违反制度规定者,由纪检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按有关党纪政纪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公开竞聘选拔干部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一般来讲有以下步骤:
一是报名。按照选拔干部的条件,组织相关人员报名;
二是审查。对所有报名参加的人员,按照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杰;
三是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并张榜公布;
四是组织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五是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一般是3:1;
六是确定拟聘人员,并张榜公布(一般是(七天);
七是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公布选拔竞聘人员结果,并按规定使用。
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
在任何组织中,选拔出合适的干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决策,关系到组织的发展和长远利益。为了确保选拔的公正和科学性,需要明确一些选拔干部的标准。本文将介绍四个选拔干部的标准,以供参考和借鉴。
选拔干部首先需要考察的是其知识能力。干部应具备广博的知识面和专业的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对于不同的职位,所需知识和能力也不尽相同,但基本要求是掌握本专业知识,并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
在选拔中,可以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来考查干部的知识能力。通过综合评价干部在学校学习、实践经验等方面的表现,来确定其知识能力是否达到选拔的标准。
综合素质是选拔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除了知识能力外,干部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干部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带领团队完成任务,解决问题。
干部的综合素质考察可以通过个人素质评估、组织生活、实践活动等形式进行。整体评估干部的责任心、团队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以确定其是否具备选拔的资格。
工作经验是评价干部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复杂情况具有一定的能力。
选拔干部时可以考察其在以往工作中的表现和成果,了解其在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和学习成果。干部的工作经验应与所选拔职位相匹配,能够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够快速适应和展示自己的能力。
选拔干部还需要考虑其潜力和发展性。干部是否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潜力,是否能够适应组织的发展需求,是选拔的重要依据。
干部的潜力和发展性可以通过综合评估干部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来确定。干部应能够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并具备适应变化和挑战的能力。
选拔干部是一个重要的决策,需要科学、公正地进行。本文介绍了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包括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工作经验和潜力和发展性。这四个标准是选拔干部的关键指标,通过全面评估干部在不同方面的表现,来确保选拔的合适人选。希望本文对于干部选拔工作有所启发,能够有助于组织的发展和壮大。
本文地址: [e.com/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e.com/选拔干部的四个标准)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适应经常性加班、夜间值班。
4.年龄在1990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5.镇街干部应符合基层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公务员满5年、事业编满3年、选调生满2年),市(区)直部门干部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满3年(含试用期),任职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信用等级在B级及以下的;有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主要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和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有的地方还考试《申论》。
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时,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廉政意见,共同把关。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这就是双签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