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五年以上,员额考试通过
区别如下:
1、员额法官有裁判权,普通法官现在变成法官助理,没有裁判权。
2、员额法官是法官员额制度下的产物,员额指的司法人员,额就是额度,意思就是法官的数量得按照一定的比例额度配备。
3、员额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工资体系是和普通公务员有区别的。基层法院员额法官的等级从低到高是五级法官,四级法官,三级法官,二级法官,一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
初任法官和员额法官是一样的,只是个人工作年限不同。
入额法官与员额法官是同一职业,没有区别,只是不同的称呼。法院司法改革以来,实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员额法官责任制。
员额法官应从通过司法职业考试的从事法律工作若干年的人员中经过笔试面试等入额磷选过程才能成为员额法官。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员额制法官如果退出员额,有利有弊。从弊的方面来说,首先,退出后不再具有法官身份,没有办案资格了。
其次,退出员额后,在职务晋升方面受限,因为庭长,院长等行政职务首先要是员额法官。
最后,退出员额后,工资待遇要减少。
从有利的方面来说,退出后,办案压力没那么大了,责任也没那么重了,相对来说比较轻松点。
员额法官替补暂时不算入额,员额法官替补是遴选员额法官时经过笔试、考核、面试,等程序暂未进入员额法官序列,当本院有员额法官退休调出等空缺编制时,员额法官替补就成为正式员额,这时才算正式入额。这个替补和封建王朝候补知县一个概念。
第一条 初任员额法官由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把关,按法官遴选条件和程序遴选后提出人选,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审议决定。
第二条 员额配置应当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办公室、政工党务、纪检监察、培训教育、司法技术、后勤保障等部门不得设置员额岗位。
第三条 新任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由员额法官担任。法院审判部门中层干部一般由员额法官担任。
员额法官指的是法官的数量得按照一定的比例额度配备。员额法官是法官员额制度下的产物。
员额法官是指按照一定的比例额度配备法官的数量。法院、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的法官、检察官的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不能递补。
入额法官和员额法官是同一职务的不同称呼,没有区别。1.司法改革以来,法院审判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即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推行员额责任制,实行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2.员额法官是从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后从事法律工作若干年的人员中择优磷选取得入额资格成为员额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