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1.请国徽2.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宣誓,全体起立。庄重宣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履职,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权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法治白碱滩而努力奋斗。
4.宣誓人
我们是新时代的中学生,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我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做一名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追求;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力奋斗!
答:宪法宣誓词全文如下: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入党宣誓在先。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立法方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
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了新的誓词。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宪法宣誓在宪法总纲第一章进行了表述,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定下来。
政府、政府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主要负责人。
树立法制观念,体现宪法的尊严,让我们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从事各项活动,维护宪法尊严。
说明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意义在于:权力是由宪法赋予的。被任命者拥有权力后,宪法宣誓制度可以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其会如何对待责任和职权,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
同时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宣誓人也会因为想到表过态、宣过誓而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自己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