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转业是指士兵、军官在服役期满或者被解职后选择离开军队,转而从事社会工作。对于军队人员来说,转业后选择合适的职业至关重要,既能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又能实现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生活目标。
军队转业人员在政府部门中找到职位是一个常见的选择。由于在军队中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他们通常能够在政府机构中找到合适的职位,如公安、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这些职位通常对军队转业人员的背景更加倾向,提供了稳定的职业发展和相对较高的薪资待遇。
军队转业人员在安保行业也有广阔的职业空间。他们在军队中接受过严格的训练,具备出色的反恐、保卫、突击等技能,适合从事保安、侦探、特警等职业。安保行业对于军队转业人员的背景有较高的认可度,工作环境相对稳定,且薪资待遇相对较高。
军队转业人员在物流与运输行业也有较好的就业机会。他们在军队中接受过专业的物流管理和车辆驾驶培训,熟悉车辆维护、调度、货物运输等工作流程,适合从事货运司机、物流经理、仓库管理员等职业。这些职位通常对军队转业人员的经验和技能有较高要求,提供相对稳定的工作机会和薪资待遇。
军队转业人员在教育行业也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他们在军队中往往有教官、教导员等职务,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组织能力,适合从事教育培训、辅导等职业。教育行业对军队转业人员的背景更加倾向,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和薪资待遇,并且有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
军队转业人员在技术工程领域也有一定的竞争力。他们在军队中接受过各种技术培训,如通信技术、机械维修等,具备扎实的技术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合从事工程师、技术顾问等职业。技术工程领域对军队转业人员的技能和经验有较高要求,提供稳定的工作机会和相对较高的薪资待遇。
总之,军队转业人员有多种职业选择,包括政府机构、安保行业、物流与运输、教育和技术工程等领域。在选择职业时,他们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兴趣、专业技能和发展前景,结合市场需求做出合适的决策。通过选择合适的职业,他们能够实现自己的职业发展和生活目标,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所在单位的涉密等级而定,通常是三到五年,如是常规性没有接触过涉密业务的单位不会限制。
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处申请办理因私护照,如果被限制出境公安局内部会有备注,也就不会同意办理护照,只要能办出来就说明不会被限制出境,也就可以正常申请学校,录取后办理留学签证过去。如果你想成为有军籍的护士,那肯定必须先入伍才行,或者特招,不管怎么样首先是必须取得军籍,去参加军校的集训,考军校。
部队的护士一般都是通过,考军校出来后进的部队医院,部队会选择一些优秀学员,这时优秀的护理学学员会慢慢的学者给部队做护理护士的。
在参军进入部队后会有领导仔细询问个人有什么强项,然后让士兵填写个人资料,然后部队会进行一次严格考试。
如果士兵在医学护理环节成绩优异,那么领导会将这些护理学优秀的学员,分配到部队医院,进而去学习做部队护士的。
另外现在有些部队有时也会面向社会,招纳一些优秀的护理人员,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考试进入部队做护士。
军队医院的护士有两种,一种是军队编制内的护士,也就是军护,他们都是现役军官,另一种是军队医院对外招聘的护理人员,没有军役,属于非现役人员。
在部队来说,一般这样的军官被称为“四加一”,也就是地方大学四年毕业后在军校培训一年,然后到部队即为干部,一般情况是5年就可转业
第1步:确定转业对象
确定转业对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进行(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可能略有推后)。各单位依据《现役军官法》,根据上级下达的转业计划和本单位实际,确定转业干部摸底对象,并逐级审核上报至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审批。
【小贴士】无论转业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安排,都应正确看待,在上级未完成审批前继续履行军人职责,站好最后一班岗。
第2步:确定安置地点
确定转业后,可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等规定,看自己可以到哪些省市安置,并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安置地点。
【小贴士】选择确定安置地点时,应综合考虑安置地对个人发展、子女成长、家庭规划等方面的影响,如有政策疑问可提前咨询地方军转部门。
第3步:选择安置方式
根据政策规定,转业复员干部主要有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复员、现役转文职等几种安置方式。符合自主择业条件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自主择业或计划分配;军龄不满自主择业年限的转业干部,可选择计划分配;退出现役不符合转业安置条件或本人坚持要求复员的,作复员安排,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选择转改文职。
【小贴士】几种安置方式各有特点,应结合自身实际慎重考虑、认真权衡。
第4步:填报随调随迁
转业干部家属可根据情况随调或随迁。随调是指军队干部确定转业后,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配偶可随同转业干部到安置地安置。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随调配偶及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安置地有关部门应为随调家属安排工作并办理调动手续。随迁是指转业干部配偶的户口及其他关系如医保、社保等,可随转业干部本人迁移至安置地。
【小贴士】随调和随迁虽一字之差,但性质不同:随调需落实安排工作,随迁只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5步:填写个人意愿
根据自身经历和特长提出个人意愿,选择地方相应系统或部门,并按主次、先后顺序填写于《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小贴士】志愿栏切忌空白不填,以防影响安置。相反,志愿填报可适当扩大范围,尽可能多填几个具体单位,并排好先后顺序。
第6步:核准本人情况
单位干部部门整理转业干部档案期间,转业干部个人应及时核对档案材料情况,特别是本人的职级、衔级、立功、学历和在边远艰苦地区及从事飞行或舰艇工作等情况。如有自己保管的院校培训学历和立功受奖等材料,及时送交单位干部部门归入本人档案。
【小贴士】档案是地方组织和人社部门接收、考核、分配、使用转业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各级军转部门在整理审核档案时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配合整改和完善。部分材料一时难以提供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尽快想办法解决。
第7步:了解安置地政策
待安置期间可主动联系安置地军转部门,了解当地接收安置政策、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等,掌握主动权。
【小贴士】部分省市对安置进入省直和市直机关有不同要求,应及早了解相关情况。
第8步:参加培训和考试考核
干部转业到地方后,安置地人社部门或接收单位一般会组织培训,内容主要是军转安置政策与形势,当地基本情况与发展趋势,转业干部的角色转换、职业规划和心理调适等。
在实行考试考核安置的地区,应及时了解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条件要求等,积极做好复习迎考准备。考试考核结果决定选岗排名顺序,应认真核对考核量化赋分结果,如与个人掌握情况不一致或有疑问,及时向本级干部部门反映,通过部队与地方军转部门联系核实。如安置地区不实施考试考核,则加强与军转安置部门或接收单位联系沟通,积极自荐,争取安置到理想岗位。
【小贴士】近年来,各地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可从中详细了解当年安置办法和安置程序,建议积极参加。
第9步:选择分配单位
定岗前,当地军转部门一般会提前公布接收安置计划,可根据积分排名和个人意愿,提前做好预测和备选,然后按照规定的选岗办法合理选岗。随调配偶的安置,一般由安置地人社部门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
【小贴士】定岗前应认真了解接收单位的工作性质、福利待遇等综合情况,结合自身实际选岗,尽可能实现人岗相适。
第10步:按时离队报到
离队报到一般在10-12月完成。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都应按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按时离队报到,否则地方将退回档案,本年度不予安置。
离队报到的具体步骤如下:持师(旅)以上单位干部部门行政介绍信、《转业证》和组织部门开具的组织关系,到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有关经费结算;凭部队行政介绍信、《转业证》和组织关系到地方军转(组织)部门报到,然后持地方军转(组织)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分配单位报到、到人武部履行预备役登记手续、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随调家属的报到通知一般与转业干部通知同时发出,凭师(旅)以上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或报到通知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工资、养老、医疗保险等关系转递手续,然后到接收单位报到。
根据军官转业条例有关规定:
全日制本科毕业三年内,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二年内不得转业。
军人退役按排原则: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副团级军官转业到地方是正科级。
副团级在部队属于副处级干部,转业到地方降半级,而且基本不会安排领导职务,只是享受正科级待遇。工资保持副处的,身份是正科级干部。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副团(不含)以下军官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官由组织部负责安置。
正科级干部即乡级正职 ,国家公职人员的行政职务级别,是最基层的领导层级。国家部级机关下设司局级、县处级、科级等层级。地方政府省、自治区下设地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等,其中乡镇(街道)级与国家机关科级为平级单位。
同时,有些企业的管理部门也按处、科等称谓设置,但其并不对应相应的行政级别,也与国家机关或政府部门的相应职位的待遇无关。有的机关(行政级别较高的)部门中,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员,按行政级别,享受正科级待遇,通常也被任命为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
扩展资料:
正科级干部的职责
1、协助部领导做好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考核评价的具体工作。
2、协助部领导做好学校科、处级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和管理工作。
3、协助部领导做好处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4、协助部领导做好学校中层和后备干部的境内外教育培训的具体工作。
5、草拟干部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有关文件等。
6、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科级干部
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级职务(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2016--2020年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调整为军龄满18年的师级以下职务军队转业干部)
一、上海市接收转业干部进沪安置的条件
1、军转干部原籍上海或从上海入伍(指由上海征兵机构批注入伍,同时注销上海常住户口)。
2、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为上海市常住户口且结婚时间满1年的。[★军队改革期间,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转业干部,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为上海市常住户口,可以在上海市安置]
3、驻沪部队(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已随军随调到上海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特指户口簿记载落户时间满3年,非批准随军时间)。[★军队改革期间,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在上海市安置]
4、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原籍上海或上海入伍的。
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一方系驻沪部队干部并在沪工作满1年的。如非同时转业,留队一方再转业时间需间隔1年。
6、驻沪部队转业干部未婚或者离异的,比照驻沪部队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即单身干部任正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二级时间须满3年,其中离异的离婚时间要满1年(崇明县任副连职或专业技术十三级满3年即可)。[★军队改革期间,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未婚或者离异计划分配转业干部,可在服役地安置]
7、父母为上海常住户口,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子女或转业干部本人未婚的;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配偶父母为上海常住户口的。
8、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父母原籍、入伍地为上海,或者父母离退休后已在上海安置落户。
9、配偶或者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有上海常住户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①自主择业的;②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③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④因战因公致残的。
计算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现职务等级(含专业技术等级)年限、结婚、离异、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年限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时间,统一截止到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二、限制性政策
1、军转干部在安置期间突发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或地方三等甲级医院诊断、部队组织认可,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2、从地方大学入伍,选择到非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大学所在地安置的。
3、军转干部(含随调家属)档案内涉及身份、职级、年龄、户籍、学历、奖惩、健康和婚姻状况等重要材料弄虚作假的。
4、涉及违纪违法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处分丧失干部条件的。
6、配偶为婚后蓝印户口转正取得上海户口的原则上不予接收,确需照顾接收的提供蓝印户口转正证明交由上海市军转领导小组审核定夺。
7、配偶为婚后人才引进或上海高等学府毕业取得常住户口的原则上不予接收,确需照顾接收的提供市人社局或市教委出具的落户批复件交由上海市军转领导小组审核定夺。
8、在上海市无生活基础(重点是无住房),要求进沪自主择业的。
三、安置办法
1、正师职
正师职转业干部由上海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指令性安置。在征求转业干部个人安置意愿的基础上,由组织部协调安置岗位并通告本人,双方协商一致后安排副局级实职领导岗位。
2、副师职(局级)
副师职转业干部由上海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指令性安置。在征求转业干部个人安置意愿的基础上,提供1-2个岗位供转业干部选择,副师职转业干部一般安排副处实职(享受正处待遇),对任副师职岗位时间较长、贡献较大的转业干部尽可能安排正处实职。
3、正团职
正团职转业干部由上海市政府军转办采取考核赋分、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正团职转业干部原则上安排副处级调研员以上岗位,对担任正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转业干部安排副处实职岗位的比例不低于45%。
4、副团职
副团职转业干部由上海市政府军转办采取考核赋分、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副团职转业干部安排在公务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80%。
5、营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
营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由上海市政府军转办采取考试考核、双向选择和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进入区县安置的营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安排在公务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审档材料要求
1、《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必须一式六份,《预备役表》一式三份,三证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家属身份证,统一用A4纸复印,无需装订)必须齐全,其中家属随军落户的提供户籍信息必须体现出随军已满3年、家属婚前上海户口的必须提供婚前的户籍信息;
2、所有转业干部必须要有本人转业书面申请和家属同意转业申请,本人书面申请须写明转业移交方式(行政或技术)并明确服从组织分配,有私有住房的转业干部和复员干部也分别要有本人自主择业和复员书面申请;
3、《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中的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人接听或可以联系得到转业干部本人的电话号码,便于及时联系;“培训经历”栏目中要体现历次取得学历,在职培训为辅;“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和从事飞行、舰艇等工作及时间”以整年计算,不再是满10年以上才填写,有一年算一年,不满一年不算;转业干部出生时间应与身份证上年龄一致,凡档案中有年龄不一致的须出具加盖公章的原籍“户籍底卡”复印件;
4、双军人一方转业的,必须提供留在军队一方干部的最后一次军官任免报告表复印件,并加盖部队政治部印章。家属蓝印户口转正取得上海户口的,必须提供蓝印户口转正证明;家属人才引进和上海高等学府毕业取得上海户口的必须提供上海市人社局和市教委出具的落户批复件;
5、针对上海对进区县的转业干部采取了考试考核的安置办法,转业干部的奖惩情况对本人的考核打分及安置至关重要。为此,奖惩情况必须真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
6、档案材料中,以中专毕业或大专在读身份直接考取本科学历的不予接收。
7、拟进公安系统安置的转业干部,要进行相对严格的体检。
通过以往工作经验看,上海市一般情况正团职满3年的降一职实职或虚职安排,不满3年的降一至两职虚职安排;副团职满3年的降一职虚职安排,不满3年的降两职虚职安排;营职以下(含专业技术干部)的,行政正营职满3年的降一职虚职安排,技术八级以上的安排主任科员,技术九级安排副主任科员或科员,其他均安排科员。
(仅供参考,以当地军转安置部门解释为准)
意思:军队的文职人员要离开部队,进行转业。